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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2024-03-06 14:41  

各院(部):

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教办外〔20246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签约派出。凡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及其具体选派办法申请条件的我校中国籍教师,均可按项目具体要求和规定程序申请。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四)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六)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七)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程序

1.申报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拟申请项目的教师密切关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发布的项目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项目选派办法中的“应提交申请材料说明”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项目人选的推荐工作,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

3.请各学院统一将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材料各一式1份,按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后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国际处办公室邮箱。

4.学校将申报各类项目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上报河南省教育厅。

四、注意事项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等项目指南已于近期在国家留学网陆续公布,请申请人及时关注。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事宜另行通知。

2. 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各项目网报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290982115837253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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